政策导读
从9月1日起,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中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整合事项将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对暂未纳入第一批改革范围的涉企证照事项,将结合“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成熟一批、整合一批,逐步把更多符合整合条件的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
添加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5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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