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
11月7日,山东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或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
《意见》提出,将按照国家和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生成机制和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兜底作用、示范作用和调节作用。力争2020年底,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或转制为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机构内护理型床位设置合理、照护人员专业充足、满足一半以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需求,初步形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权责明晰、监管有力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体系。
添加时间:2017-04-05 浏览次数: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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