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车改革“靴子”落地 取消一般公车
5月8日,《德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德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根据实施方案,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改革涉及的范围是:市、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
添加时间:2016-06-03 浏览次数: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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